深加工结转的报关流程 深加工结转( 二 )


(一)成员企业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及以上;
(2)企业集团内部加工贸易的货物流、数据流透明清晰,逻辑链完整,物料消耗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
(三)不涉及企业资质有限的加工贸易货物 。
6.如何申请参与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
解读:龙头企业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参与改革,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牵头企业的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的主要内容:企业集团概况、龙头企业和成员企业名单、投资关系、正式申请参与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等应如实说明 。重点看是否符合试点条件等等:1 。成员企业海关信用等级是否为通用认证或以上;2.企业集团内部加工贸易的货物流向、数据流向是否透明清晰,逻辑链条是否完整,物料消耗是否可追溯,是否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内部管理机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能简要介绍;3.是否涉及企业资质有限的加工贸易货物 。
(2)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 。授权主要内容:成员企业委托牵头企业与海关办理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相关业务 。
(三)成员企业出资关系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法人营业执照等能够反映投资关系的材料 。
七、参与改革需要重新建立手册(账)簿吗?
解读:企业可以利用现有手册参与改革,也可以设立手册参与改革 。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办理手册(账册)设立(变更)业务,并在手册(账册)备注栏注明:“XXX集团成员企业,牵头企业:XXX公司,注册码:XXX” 。
八、如何退出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
解读:经牵头企业和涉及成员企业确认,相关成员企业可申请退出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经牵头企业和全体成员企业确认,企业集团可申请退出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 。
九.如何处理集团内部保税物料的流转?
说明:企业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可在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之间流通使用 。如保税料件在同一集团不同账(账)间转移,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剩余料件转移或深加工转移等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
(1)剩余材料的结转 。
如需转让保税料件,转出、转入企业应按“剩余料件结转”方式分别申报保税检查表,并在备注栏注明“集团内保税料件转让” 。
(2)深加工结转 。
如果保税料件需要流转,转出企业会在其手册(账)簿中将相关货物单独记录为“成品”,产品名称、产品编码、规格型号与对应料件一致,单耗仅为对应料件,损耗为0 。成品备注栏注明“保税料件在集团内部流转,对应料件序号为XXX” 。成品项目专用于集团内保税物料的流通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应将材料记入其手(账)簿 。
调入、调出企业以“深加工结转”方式分别申报保税核钞单和报关单,双方单证中的名称、商品编码、规格型号等商品信息应当一致 。
10.如何处理集团内部的物资交换业务?
解读:企业可以在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互换 。被调换的材料和零部件应属于同一集团的成员企业,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无利润的原则 。如果材料和零部件符合串换要求,企业可以自行进行串换和处置,并保留相关记录 。经业主授权和同意,可交换与供应材料一起加工的保税材料 。
企业应每月汇总保税料件串换情况,并于次月15日前按“先进口、后出口”的顺序向海关集中申报 。申报时间不得超过手册(账)有效期或核查周期 。保税核对表的监管方式为“AAAA”,备注栏注明“集团内物资交流”,并附相关留存信息 。
XI 。如何办理外发加工手续?
解读:成员企业之间开展委外加工业务时,不需要申报《委外加工申报表》,企业按规定自行记录保存实际收发货信息 。其中,属于全流程外包加工的,海关免领担保 。对于成员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货物,在经营企业办理出口、深加工结转、内销、退货等手续后,相关货物可直接从包工头发往港口或下游企业,无需运回企业 。
与集团外企业开展外包业务,需按现行外包相关规定办理《外包申报表》,并为全流程外包提供保障 。
十二、国内销售如何集中办理纳税手续?
解读:参与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的企业,实行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程序政策 。企业可以先在国内加工贸易中销售保税货物,最迟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期限的前提下,完成纳税申报和缴纳手续 。季度申报纳税不得在除夕操作,企业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2月31日前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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